定型機專業生成廠家無錫前洲興華機械2019年11月27日訊 拼色是一項復雜、細致而重要的工作,打樣人員除了應具備色彩基本知識、敏銳的辯色能力外,還應掌握拼色基本原理、規則等,并注意不斷積累打樣素材及經驗。
拼色是以“減法”混色原理作為理論基礎的。實際應用中由于找不到理想的三原色,常以紅、黃、藍作為代用三原色(也稱一次色)。如果用兩種不同的一次色拼混,可以得到橙、綠、紫等二次色;若以兩種不同的二次色拼混,或以任意一種原色與灰色相拼,可得到三次色。拼色結果如下所示:
拼色過程比較復雜,為使配色能獲得預期的效果,做到快速、準確、經濟,應遵循下列原則:
1、“相近”原則
指拼色染料的染色性能應盡量相近。染料的染色性能包括親和力、上染速率、上染溫度、勻染性、染色牢度等。拼色時應盡量選擇同一應用大類及小類的染料,否則染色工藝制訂困難,并且會由于染料配伍性較差而出現色光不易控制,勻染性差等現象。各類染料中的三原色往往是經過篩選的應用性能優良、配伍性能較好的染料,所以拼色時應優先考慮選用。
2、“少量”原則
指拼色時(尤其是拼鮮艷色),染料只數應盡可能少,一般不宜超過3只,這樣便于色光調整與控制,同時對拼色染料的組分(指混合染料)應了解,盡量選用原組分中的染料補充或調整色光,以減少拼用染料的只數,確保色澤鮮艷度,減少染料之間的相互抵沖。
3、“微調”原則
色光調整是以“余色”為理論依據的。所以利用余色原理來調整色光只能是微量的,如果用量稍多,色澤變暗,影響鮮艷度,嚴重時還會影響色相。
4、“就近選擇”與“一補二全”原則
指拼色時,無論是主色還是輔色染料,還是調整色光用染料,都應選擇與目標色最接近的染料,即稱“就近選擇”原則。同時應盡可能做到選用一只染料,獲得二種或二種以上的效果,即稱“一補二全”原則。
如拼翠綠色,有條件的話應選擇與翠綠色最接近的綠色染料,然后根據需要選擇合適的染料調整色光。也可以選用翠藍色(即綠光藍)與嫩黃色(即綠光黃)拼混。
又如拼紅光藍色,盡量不要采用“藍+紅”,應選擇與藍色相近的顏色(紫色)補充紅光,做到“就近補充”,這樣拼色操作更方便、經濟。